曹训银组长在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成立大会上代表筹备组作筹备工作报告

2016-08-06  来自: 徐州韩美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1074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会员:

大家好!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的成立,是我们徐州净水行业的一件大喜事,它实现了徐州净水行业几代净水人的梦想和心愿,结束了徐州净水行业无行业组织的历史!必将对我市净水行业科学、有序、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徐州市民政局领导的直接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筹备组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的成立筹备工作已就绪。

    现在,我受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筹备组的委托,向大会报告成立筹备工作情况。
一、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成立的基本情况

   作为终端净化水的净水装置自2001年进入徐州市场以来,在我市已  经历15年的发展及市场检验,其产品得到了市场的普遍广泛认可。随着净水市场、净水技术的发展与成熟等,越来越多的单位和人士加入到了净水行业,并于近几年陆续涌现了一批生产制造企业和专业的工程施工单位。

   特别是2012---2015年以来,随着我市广大市民和百姓对安全饮用水、健康饮用水要求和呼声的越来越高,我市净水市场也出现了新的增长点、呈现了生机和繁荣,净水行业在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等方面越来越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我市净水行业与其他发达地区相比,其行业管理和研发、制造、营销等环节,还存在不少盲区,至今还未形成产业产品包括配件的地方性标准、法规,没有相关认证体系和市场准入机制,没有专业的管理组织、没有有序管理以及规范的售后服务标准......等。

    其行业整体发展也不均衡,除需要规范管理外,更多的是需要引导与支持。

    因此,我市一批有责任、有担当、有远见、有威望的净水行业单位和人士决定酝酿、发起成立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

二、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成立筹备情况

    几个月来,在曹训银、高德、韩陈丽、张勇、李斌、高永、褚衍武、管飞、赵垄等同志的组织努力下,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召开论证会和发起人会议,组建筹备组;
  2016年3月11日,有上述同志及20多家单位参加的论证会和发起人会议召开,会议一致认为:根据徐州净水行业的发展和现状有必要成立行业协会,并形成了共同签名的书面意见。

   随后,按照成立协会的要求,成立了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筹备领导小组。

2、起草协会章程和依法进行申请登记
   协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刻开展工作,多次召开筹备会议,分析研究成立协会的可行性,并按照江苏省社会团体章程规范文本,结合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发展实际,起草了《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章程》(草案)。作为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的纲领性文件,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的宗旨及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机构等相关条款内容,共八章58条。

    2016年3月22日,向徐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递交了“关于成立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的申请报告,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章程草案以及其它相关资料。

    2016年3月28日,江苏省净水行业协会裴汉荣副会长、顾久传秘书长率团来徐调研、考察徐州净水市场、并对成立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工作给予指导。

     2016年5月26日,获得徐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签批的“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徐民社核字【2016】71号文)。至此,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正式登记注册。

    为了让所有会员更好的了解和熟知协会章程,筹备组采用了以书面或微信形式将章程(草案)传递给了所有会员。

3、吸纳会员单位和制定各种规章制度

  2016年6月4日,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筹备组召开了筹备组会议,一致达成尽快召开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意见,确定了协会成立大会日期,组建了会务组,以配合筹备组工作,并在行业内吸纳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会员单位。

   协会筹备组在积极准备召开协会成立大会的同时,人员间通过各种沟通交流方式,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充分发挥智慧,及时制定了: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会员收费标准及缴纳办法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会费收据管理规定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经费使用及财务资产管理办法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费用及差旅费开支暂行管理办法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办事机构管理办法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证照管理制度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印章管理制度

徐州市净水行业协会员工守则

等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为成立大会的召开和协会今后工作的科学、有序、严格、规范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今天,徐州净水行业首批有责任、有担当、有远见、有抱负的净水行业优秀单位和人士聚集在这里,共商我市净水行业发展大计,共建协会平台,相信大家一定会以极高的责任意识,充分表达自己的权利,尽好自己的义务,为我市净水行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2016年7月19日